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坚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司法理念,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因长期感情不和分居,均希望通过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但二人的孩子仅有17个月,尚处在婴幼儿关键成长阶段。
虽然双方对于离婚事宜意愿明确,但年幼的孩子离不开父母双方的陪伴与照料。法官考虑到,父母分开不代表亲子关系就此割裂,离婚后的相处模式、言语态度、抚养探望细节,都会直接影响孩子幼小的心灵。
为避免父母离婚后的矛盾冲突转嫁到孩子身上,切实把未成年人利益放在首位,承办法官在开展离婚调解工作的同时,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讲解离异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望义务,告诫二人不要将婚姻的矛盾迁怒于孩子,不得在孩子面前贬损另一方,要尽力为年幼的孩子营造稳定、有爱的成长环境。
调解现场,法官向夫妻双方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提示书明确告知父母,即便婚姻关系终结,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不会消除,引导双方妥善处理抚养权、探视等事宜,理性化解分歧,共同守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一直以来,该院在家事调解工作中,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一纸《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不是冰冷的文书,是司法温情的提醒。希望离异父母放下彼此恩怨,共同扛起养育责任,用爱守护青苗稚子,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向阳成长。(王熙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