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全额支付赔偿款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据悉,今年4月,原告驾驶车辆与被告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认被告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第一时间将受损车辆送至修配厂进行维修,车辆维修期间无法正常运营,产生了停运损失。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被告主张损失赔偿。该案虽标的额微小,却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民生案件。与常规交通事故案件不同,该案中被告车辆仅投保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所有赔偿款项均需由被告个人自行承担。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停运损失赔偿金额多次私下协商沟通,但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共识,细小矛盾不断僵持、无法化解。为妥善解决纠纷、挽回自身损失,原告最终向高新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战毓坚持审慎办案、为民解忧的工作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指导原告提交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用以印证其日常实际收入标准。
通过严格审查核实,结合原告银行流水、修车厂的进出厂维修证明等完整证据链,法官依法核算出原告单日实际收入,最终确认其合理停运损失,清晰界定了原告合法损失范围,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事实基础与法律依据,让纠纷化解有据可依、公平公正。
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公正与暖心并行,双向沟通、耐心疏导,全力破除双方矛盾隔阂。一方面,法官向被告细致解读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清晰阐明其作为事故全责方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明确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让被告知法、懂法。
另一方面,法官充分考虑被告个人全额赔付的实际经济困境,同时向原告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诚信处事。在法官专业、耐心、细致的调解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分歧、相互谅解,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项,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额民生纠纷得到圆满实质性化解。
该案标的额虽小,却是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民生纠纷,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司法体验与切身权益。办案过程中,法庭严格依据最新司法解释,精准核实受害人实际损失,既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也充分保障被告的正当权利,杜绝过度诉求、公正平衡双方利益。该案的高效办结,正是高新法庭深耕民生小案、用心守护群众利益的生动体现。
一直以来,高新法庭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工作主线,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调解化解纠纷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不忽视每一起小额纠纷、不怠慢每一件民生小事,用心用情妥善处置各类基层民生案件,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当下、化解在基层。
下一步,该院高新法庭将持续立足基层审判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耕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持续优化便民司法服务、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以每一起民生小案的公正、高效办理,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