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两家企业的供热费纠纷,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活用“执前调解”机制,以柔性司法精准化解企业矛盾,实现多方共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吉林某电厂与九台区某供热公司自2020年起连续签订《购售热合同》,电厂持续稳定供应热源,但供热公司长期拖欠供热相关费用。案件判决生效后,供热公司累计欠付热费、水费本金及利息总额超千万元,巨额欠款让两家企业同时陷入经营困境。
对供货电厂而言,巨额资金无法回笼,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制约。而供热公司作为承担区域民生供暖重任的企业,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不具备全额清偿欠款的能力。若法院简单采取查封资产、冻结账户、强制划扣等执行措施,极易造成供热公司停摆,直接影响辖区群众冬季供暖。
为破解这一困局,该院转变办案思路,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启动“执前调解”机制,以柔性解纷方式替代刚性执法,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和民生保障的负面影响。在电厂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姜明珠并未直接启动执行流程,而是主动靠前、精准施策。
一方面,法官向供热公司细致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明确失信惩戒的相关规定,督促其主动承担还款责任;另一方面,充分考量供热企业的民生属性和经营困境,立足国有资产保护、企业长远发展和社会民生稳定大局,多次与电厂沟通协商,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包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利共赢。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沟通、释法说理,双方企业最终达成执前和解协议,约定千万余元欠款分三期分期清偿。目前,已履行部分欠款,电厂的胜诉权益得到实质性兑现。此次调解不仅为困境供热企业争取到了宝贵的经营缓冲期,保障了辖区供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也帮助电厂快速回笼部分资金,有效缓解了其经营压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