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案件,一场因亲戚情面签下的担保,让当事人背上数十万沉重债务。该院执行干警法理温情并行,圆满化解这起因担保引发的纠纷。
据悉,毕某打算买车,办理贷款时需要担保,其向亲戚李某几番软语相求,抹不开亲情情面的李某没多想,提笔签下《反担保合同》,自愿为毕某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彼时的他只当是帮亲戚搭把手,以为贷款自有毕某按时偿还,签字不过是走个流程,从未深思签名后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
毕某购车后无力按期还款,担保公司只得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毕某偿还贷款,李某作为反担保人,需要对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进行执行程序前,主债务人毕某彻底失联,名下车辆、存款早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冻结,该案仅能轮候查封,毕某的财产价值无法实现申请执行人权益,继续执行毕某财产已无实际意义。
执行干警转换思路,几经周折多方辗转奔走才联系上李某。面对意外找上门的执行干警,李某情绪激动,满心抵触,其认为贷款一分未花,车子也未使用过,这笔债务理应由毕某一力承担,自己只是碍于亲情随便帮忙签了个字,不该平白背负巨额欠款。
面对如此态度的李某,执行干警没有采取强硬施压的执行措施,而是耐心倾听李某的想法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直白的语言向其释明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连带担保不是简单搭人情,合同签字就代表你愿意为这笔债务兜底,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债权人有权直接向担保人追偿。”
干警细细拆解连带保证应承担的清偿责任,细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冻结存款、限制高消费、影响征信等一系列代价,一点点解开李某心中的认知误区。执行干警表示,李某偿还债务后可向毕某追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完执行干警细致普法后,李某终于幡然醒悟,表示自己应该承担责任。可欠款金额较大,李某现经济条件一时无法履行,他恳请干警帮忙协调,希望能减免部分债务。
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居中调解,如实向申请执行人转达李某主动筹钱结清债务的诚意。申请执行人综合考量后愿意作出让步,不再主张利息,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多方筹措资金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全部履行,此案件在执行干警努力下顺利执结完毕。
法官提醒,亲情友情固然珍贵,但担保绝非小事,千万不可碍于情面盲目签字。签字前务必三思,看清合同条款,掂量自身承受能力,切莫因一时心软,让一份人情变成压垮生活的沉重负担。(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