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庭长李道明耐心细致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矛盾,成功办结了这起僵持已久的劳务费纠纷。
据悉,原告张某、李某夫妇一直在本地务工,经口头协商,二人入职被告王某的店铺工作。其中张某担任厨师,李某负责前厅服务,双方口头约定,张某、李某月薪,全程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也未对工作标准作出文字约定。
共事数年,双方原本相处和睦。可在张某、李某夫妇辞职后,王某拖欠二人一个月工资迟迟未结算。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昔日和气的双方彻底闹僵,张某夫妇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开庭审理后,本以为案情简单、事实清晰,庭审却突发僵局。
庭审中,面对法官的询问,王某坦诚地说道:“我确实欠他们一个月工资,钱我肯定能给。但我们当初说好,厨师一天要做三顿饭,后来他每天只做两顿,活没干到位,我全额给钱实在太憋气!”
此话一出,原告张某瞬间情绪激动,当场反驳:“你这是凭空撒谎!当初约定的就是一天两顿饭!要是一天做三顿饭,你开的这点工资,根本不够人工费!”
一人咬定三餐、一人坚称两餐,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休。由于双方仅存在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没有证人佐证,时隔许久,工作标准早已无从考证。激烈的对峙之下,庭审无法继续推进,承办法官当即宣布休庭。
休庭后,承办法官仔细复盘案情,发现双方合作多年,原本私交尚可,甚至日常有礼尚往来,矛盾的核心从来不是恶意欠薪,只是口头约定不明引发的误会和心里怨气,完全有调解的余地。为彻底化解矛盾,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疏导双方情绪。
法官单独与被告王某沟通:“你们合作共事好几年,平日里相处融洽。你经营生意,最看重的就是口碑和信誉。就因为口头约定的小事僵持对峙、对簿公堂,邻里街坊都会知晓,反而影响你的营商信誉,多年相处的情分来之不易,没必要因为一时置气彻底闹掰。”
听完法官的耐心劝说,王某心结渐渐解开,坦言道:“法官,你说的道理我都懂。以前他家办喜事,我每次都随礼金,一共两次,关系一直不错。我愿意一次性给他们钱款,彻底了结这件事。”
见被告主动让步,法官立刻对接原告张某、李某夫妇。面对满心委屈的二人,法官耐心安抚:“我非常理解你们辛苦干活、迟迟拿不到工资的委屈,但案件没有任何书面证据,纠结做饭次数的争议,根本无法查实,僵持下去只会白白耗费时间和精力。对方也念着过往情分主动让步,愿意结清款项。”
在法官的情理兼顾的劝说下,张某夫妇也认可了调解方案。
至此,双方冰释前嫌,这场因一顿饭引发的薪资纠纷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口头约定无凭据,劳资纠纷最易生隙。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和务工人员,在建立劳务关系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薪资报酬、工作标准、结算周期等关键信息,留存工作记录、沟通凭证。遇事理性协商、依法维权,守住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