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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心里的那座“坟”终于彻底迁出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4:0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国钊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二十余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彻底解开了两户乡邻的心结。

  据悉,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潘某分得20亩承包地,这是一家人的生活倚仗。2005年,同村村民李某在未与潘某协商的情况下,将相继过世的父母安葬在潘某的承包地内,占用约二分耕地。自此,两家人的矛盾就此埋下。

  潘某多次要求李某迁坟,李某却以“老人入土为安”不愿挪动,原本和睦的乡邻,因这座坟茔渐行渐远,成了见面绕道走的陌路人。

  2022年,李某终于将坟茔迁走,却未填平地块,也未就多年的占地损失与潘某沟通。潘某心中的怨气始终难平,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双方分歧巨大。2026年3月,村干部多次居中调解无果,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李某因看错时间未能按时到庭。按照法定程序,法庭本可缺席判决或择期开庭,但承办法官在审理完当日全部庭审、早已过了下班时间后,看到仍在等候的潘某与匆匆赶来的李某,心里有了更深的考量。

  该案如果走完完整诉讼程序,需要开展现场勘验、土地丈量、证人询问等多项工作,矛盾化解周期会进一步拉长,双方对立情绪也可能进一步升级,不利于邻里关系的长久修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将两人请进了调解室。

  在调解室里,承办法官先跟李某拉家常:“老哥,咱换位想想。要是别人不打声招呼,把坟埋在你家田里十几年,你心里什么滋味?再说了,国家对耕地保护有严格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坟。人家的承包地,那是受法律保护的。”李某低着头,闷了半晌,说了句:“我当时……也是实在没办法。”

  承办法官又转过来对着潘某说:“老哥,这么些年了,人家主动把坟迁了,说明也是想化解这事儿。咱们一个村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难道要把这点疙瘩传给子孙,让孩子们也跟着生分吗?”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李某一次性给付潘某赔偿款用于恢复承包地,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夜色渐浓,两位在黑土地上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庄稼人,各自踏上了回家的路。地里的坟茔早已迁走,压在两家人心头二十余年的那座“心头坟”,也终于彻底迁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