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矛盾化解在诉前!长春九台法院司法服务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0:5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工作理念,依托先行调解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以柔性司法方式定分止争,在高效解纷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

  在一起涉企纠纷案件中,某建设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劳务费,与多名合作方产生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等多类纠纷,原告为保障自身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

  立案庭法官房思彤接收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开展初步审查,发现该系列案件被告主体一致、事实清晰、证据完备,且保全措施已制约企业正常经营,被告调解意愿强烈,具备极佳的先行调解条件。

  起初,原告因长期回款无果,抵触情绪强烈,拒绝开展调解。法官坚持法理结合、耐心疏导,通过电话沟通、现场面谈等方式,向原告剖析诉讼流程、时间成本及潜在风险,如实告知被告企业经营困境与调解诚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在法官反复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按期结清全部款项,原告同步解除财产保全。该系列案件仅用时半个月便圆满办结,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助力涉案企业纾困解难、恢复正常经营,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中,王某、程某受赵某雇佣务工,工程完工后,赵某长期拖欠劳务费用,二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审核材料后,认定该案权利义务明确、案情简单,符合先行调解适用条件,当即向双方讲解诉前调解低成本、高效率、不伤和气的优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快速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中,法官采用“法官+特邀调解员”联动模式,法官明晰法律权责,讲明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打消被告拖延履行的侥幸心理;调解员立足民情情理,劝说被告体谅劳动者务工艰辛。

  在专业劝导下,被告当场认错履约,现场结清全部拖欠工资。该案从受理到款项兑付仅用时1天,高效妥善化解民生纠纷,切实守护劳动者的“血汗钱”。

  该院立案庭作为司法服务的前沿窗口,持续优化解纷模式,建立“精准甄别、专业调处、全程跟进”的工作机制。精准筛选劳务、买卖、民间借贷等适宜调解的简易案件;组建专业化调解团队,灵活运用线上、线下调解方式,打破时空限制;全程跟踪调解进度,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履行督促等后续工作,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法官介绍,相较于传统诉讼,先行调解无需缴纳诉讼费、审理周期短、对抗性弱,既能高效维护当事人权益,也能有效缓解审判压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向统一。

  法官介绍,先行调解是诉讼便民的重要举措,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先行调解。调解过程遵循自愿、公开、透明原则,达成的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赵元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