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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温情调解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0日 10:3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劳务工资拖欠引发的纠纷。副庭长陈明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沟通、悉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代某受赵某雇佣,承接相关劳务工作。完工后,赵某迟迟未支付约定的劳务工资。为拿回自己的辛苦钱,代某多次与赵某沟通协商,讨要拖欠的工资,但始终无果。无奈之下,代某只得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细节,组织双方了解情况。庭审沟通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赵某辩称,代某并未完全完成约定的劳务工作,且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因此拒绝支付相应工资。而代某则坚定地表示,自己已按照双方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部劳务内容,赵某拖欠工资毫无道理,理应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为切实化解矛盾,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先后多次与双方单独沟通、耐心劝导。

  法官仔细核查了代某提交的各项证据,结合案件事实明确告知赵某,现有证据足以证明代某已完成了约定的劳务工作,且赵某自身也认可欠付工资的事实,依法应当履行支付劳务报酬的义务。

  同时,法官立足情理,耐心劝解双方:“大家都是靠辛勤劳动谋生,平日里一起打拼合作,相识共事也是一种缘分,没必要因为薪资纠纷伤了和气、断了情谊。”

  法官一方面向赵某明晰法律责任,劝导其恪守诚信、及时兑付劳动者报酬;另一方面也积极与代某沟通,舒缓其情绪,劝说其适当体谅对方的难处。在法官的不懈调解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代某主动作出让步。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某当场向代某支付劳务工资,代某自愿撤回起诉。款项交付完毕后,双方心结彻底解开,双方均表示,不会因此次纠纷影响彼此的信任与情谊,后续依旧愿意继续保持友好合作,以诚信为基、以情谊为重,携手开展后续劳务合作。

  近年来,该院始终聚焦涉民生劳务纠纷,坚持以调解为抓手,用温情司法化解群众的烦心事,既依法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薪有所安”,也积极维护合作主体间的友好关系,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务工、理性维权、友善合作的良好风尚,用司法力量守护民生温度,筑牢社会和谐根基。(冯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