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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一场法与情的双向奔赴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8:3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成为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温情执行的生动写照。

  据悉,刘某某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因其开庭时家中患有癫痫的孩子突发疾病,未能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刘某某系低保家庭,与患病儿童相依为命。因物业公司不了解其特殊情况,误以为其恶意拖欠物业费,遂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刘某某的低保金账户被冻结。

  突如其来的执行措施让刘某某情绪激动,情急之下对执行法官出言不当。然而,执行法官并未因其态度而回避,一方面耐心安抚刘某某情绪,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另一方面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详细说明刘某某家庭实际情况。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物业公司表示理解与配合,主动对刘某某所欠物业费作出减免。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当日依法解除了对刘某某账户的冻结。

  法官表示,该案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融入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生动体现。春风送暖、各方共赢,才是执行工作的真正目标。(周其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