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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出游警惕“消费陷阱” 长春汽开法院发布法治提醒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9:3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五一”假期将至,旅游市场持续升温。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酒店毁约、天价餐饮、低价团诱导消费等纠纷,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其公众号发布法治提示,以AI漫画等通俗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法治意识,妥善保留证据,依法理性维权。

  酒店单方毁约:消费者有权拒绝“被退单”

  针对部分酒店以“满房”“系统错误”等为由要求消费者取消预订订单的现象,法官提醒,消费者通过平台成功下单,即与酒店之间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酒店一方无权随意解除。

  消费者在接到类似“取消订单”要求时,应首先拒绝自行操作,并明确告知酒店其行为构成违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酒店拒绝履约,消费者应坚持“不取消、不加价”原则,避免因自行退订被视为自愿放弃权利。同时,建议保存订单截图、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通过平台客服、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维权。

  “天价菜单”频现:点菜前确认价格,遇宰客留证投诉

  景区及周边餐饮场所“宰客”现象时有发生。法官提醒,消费者点餐时应逐一询问菜品价格,警惕“时价”“按份计价”等模糊标价方式。如遇“天价菜单”,应保持冷静,避免与商家发生正面冲突。首先以平和态度提出价格异议,要求商家作出合理解释并调整收费;同时,务必保留菜单照片、消费小票、支付记录等证据。若与商家协商无果,可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低价团诱导购物:录音录像留存,勇敢说“不”

  针对部分旅行团以低价为噱头吸引游客,途中却通过导游大肆渲染商品功效、暗示或明示强制购物等问题,法官提醒,消费者有权拒绝诱导消费及辱骂等侵权行为。建议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手机、相机等设备对相关言行进行录音录像,固定证据。事后,可向消费者协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法官明确表示,“法律是消费者的坚实后盾,面对侵权行为,要敢于说‘不’。”

AI漫画截图。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供图
AI漫画截图。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供图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出行前做好行程与证据留存准备,遇到纠纷依法理性应对,方能安心畅游、尽享假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