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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法院“清香调解工作室”实质化解10起类案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7日 20:2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人民法庭“清香调解工作室”正式运行,首日即对10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案开展集中调解,全部当场达成协议并送达调解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效率和温度。

  工作室以清和法庭庭长李清香的名字命名,LOGO下方醒目地写着“秉初心践行如我在诉,求极致做实定分止争”。“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把‘案件到我为止’落在行动上,通过工作模式创新、法院文化浸润,推动更多涉诉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在基层。”李清香这样介绍。

  “清香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是该院深入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流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施办法(试行)》的具体实践,也是持续擦亮司法为民品牌、深化“一庭一品”建设、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治理硬成果的重要体现。

  清和法庭将10起涉及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集中约至“清香调解工作室”。这10起案件分别由5位法官办理,各原告主张的停运损失不等,有的因责任认定争议僵持不下,有的因赔偿金额反复拉锯,有的当事人着急用钱希望尽快解决纠纷。

  清和法庭将这些涉同一保险公司的类案集中梳理、统一调度,开展集中调解。调解当天,法官、调解员、保险公司理赔专员全部到位。

  5位承办法官一边细致梳理事故责任、车辆维修证明等关键证据,一边用通俗语言讲解道交纠纷赔偿标准和保险理赔流程,在法理和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点。每一份调解方案都是法官在详细核算损失基础上反复沟通、确认后形成的。

  最终,10起纠纷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送达调解书。

  10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意味着10个家庭可以早一天拿到赔偿。“这样做就是让当事人不用多折腾,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解决问题。”李清香说,集中调解不是“一刀切”,而是“精准施策”。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集中调解快速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止争目标,同时督促保险公司提高履行效率。这也是“清香调解工作室”推动类案集中化解的首次探索。

  下一步,该院清和法庭将持续践行“做实定分止争”工作主题,树牢“最后一道程序”理念,将“调解优先”贯穿到审判程序中,以解决实际问题、实质化解纠纷为核心导向,充分发挥“清香调解工作室”的品牌效应,努力探索更多新做法、新模式,回应民生期待、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辛江 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