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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朋友圈“商战”的背后:法官柔性司法促同行变互助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4:2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17日电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商业竞争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两名同属一个品牌、分属不同公司的销售员,因一句传言演变成朋友圈持续五天的“口水战”,最终对簿公堂。经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小慧是一名90后销售员,为拓展业务,她向几家超市老板透露“张姐可能不做这行了,以后由我负责对接”。这一未经证实的消息传到被告张姐耳中后,张姐连续五天在面向数百名超市老板的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言论,称小慧卖的货是“飘货”(即非正规渠道串货),没有授权。

  小慧认为张姐捏造事实、恶意诋毁,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8万元。张姐则坚称自己只是“善意提醒”,拒绝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于宁分析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小慧的传言激化了矛盾,张姐的过激反应则涉嫌侵犯名誉权。若简单判决,难以弥合裂痕,可能让两人陷入更深职业危机。

  于宁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面对初入社会的小慧,她首先给予情感抚慰,理解其异乡打拼的艰辛,同时指出未经核实就说同行“不干了”确有不妥。面对态度强硬的张姐,于宁从法律角度释明:在几百人微信群公开指责他人“无授权、卖串货”,已涉嫌侵犯名誉权,若判决需承担道歉赔偿等责任,还可能被品牌方追责。

  经多次沟通,张姐态度松动,认识到自己行为过激。于宁主持双方当面调解:“你们同属一个品牌,本是战友而非敌人。若互相拆台,损害的是品牌信誉。”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姐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公开道歉,赔偿小慧经济损失2000元;小慧撤回全部诉讼请求。调解现场,张姐主动伸手致歉,小慧也承认自己乱说话有错,表示今后多向对方请教。

  据介绍,该案是榆树法院践行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法官在厘清事实基础上,通过情理法并用,促成双方从法庭“敌人”变为同行伙伴。(浦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