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16日电 (张婷婷)2026年1月29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法庭内,随着一声法槌轻响,一起未成年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当庭宣判。审判的结束,恰是司法关怀的起点——法官、法警与家长共同编织守护网络,托起一名失足少年迷茫的明天。
小明(化名)因通过网络贩卖37部淫秽视频获利百元,站上了被告席。庭审中,合议庭严谨审查事实,综合公诉意见与辩护主张后作出判决。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张婷婷并未止步于裁判文书,而是结合案情对小明开展法庭教育。“法律是底线,青春不应被错误的选择覆盖阴影。”她以案释法,引导少年认识行为危害。小明当庭认罪悔过,判决成为其人生转折的起点。
宣判结束后,小明在张婷婷及其父母陪同下,走进法院专设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该院副院长杨光细致询问其家庭与生活状况并告诫小明,人生之路漫漫,法律是红线,品德是根本。愿此次经历如晨钟暮鼓,警醒你走向正途。
图片一,长春新区法院供图。
在心理咨询室,法警队队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蔡明友与小明一对一深谈。他敏锐捕捉到少年“缺乏成长引导、急于求成”背后的孤独与迷茫,通过专业疏导帮助其梳理情绪、建立积极心态。随后,蔡明友转向小明的父亲,结合其长期在外打工、管教不力的现实,提出“多沟通、少责骂,做榜样、立规矩”的具体建议,助力父亲重塑教育方式。
与此同时,张婷婷与法官助理高幸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小明的母亲展开交流。她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入,强调父母不仅是养育者,更是孩子品格的塑造者。“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亲情引导胜过千言万语。”结合小明辍学、交友等情况,法官为母亲提供针对性教育方法,叮嘱加强日常关爱与行为引导。
此案是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深化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工作的缩影。从审判到帮教,从心理疏导到家庭教育指导,法院联动多部门形成合力,践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司法不仅明辨是非,更愿以温情之手,扶正每一株成长中的幼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