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23日电(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信息介绍,小李(化名)在拨打电话时被告知电话欠费无法使用,便立即为自己缴纳话费,但过了半小时话费仍未到账,一经查询原来由于疏忽将话费缴纳至仅有最后一位号码与自己不同的小王(化名)卡中。
小李致电小王想要追回话费,但是小王表示不会退还,声称充到自己卡中的钱是小李赠送的。
问,小李能够追回误充的话费吗?答: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该公众号介绍,充错话费的小李有财产损失,取得话费的小王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取得了不当利益,因此,小李有权要求小王返还该不当利益。至于小王主张该话费属于小李的主动赠与,因双方没有达成赠与合意,因此,不构成赠与。(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