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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法院:读懂《反有组织犯罪法》!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4:4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5日电(杨志博)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成为守护万家安宁的“法律利剑”。

  明确打击对象:

  这些藏在身边的行为将被严惩

  很多人觉得“有组织犯罪”离自己很远,其实它可能就潜伏在乡村邻里、街头巷尾。《反有组织犯罪法》清晰界定了打击范围: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固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欺压、残害基层群众;

  恶势力组织犯罪: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乡村、社区等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渗透、在基层发展成员或实施犯罪的,同样适用本法制裁,坚决守住国门防线。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上针对基层群众的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行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将被认定为犯罪手段,彻底撕下黑恶势力的“隐身外衣”。

  全链条防控:

  从源头筑牢基层平安屏障

  《反有组织犯罪法》构建了全方位、全链条的预防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在基层无处生根:

  校园保护:中小学、幼儿园需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加强反黑恶宣传教育,一旦发现黑恶势力侵害学生、在校园周边滋事等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并配合处置;

  基层净化:民政部门会同乡镇(街道)严格审查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曾因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坚决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确保基层政权纯洁;

  行业监管:市场监管、金融、自然资源等部门针对基层集市、建筑工地、涉农领域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场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遏制犯罪滋生;

  网络治理:电信、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需依法阻断涉有组织犯罪信息在基层的传播,及时为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守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你的权利与义务:

  每个基层群众都是反黑力量

  公民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定义务,在乡村、社区发现疑似黑恶线索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

  合法权益保障

  举报有奖: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有组织犯罪,对在基层举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无忧:法律明确规定,对协助配合工作的基层群众提供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护,彻底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宽严相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或主动提供重要线索的,可依法从宽处理;但黑恶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将依法从严管控,绝不姑息迁就。

  黑恶不除,民不安、村不宁、乡不稳。《反有组织犯罪法》既是打击黑恶犯罪的“重拳”,也是守护基层民生的“坚盾”。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者将严格依法审理每一起有组织犯罪案件,让公平正义真正扎根基层;也期待每一位基层群众都能主动学法、懂法、用法,积极举报犯罪线索,让黑恶势力在全民共治的阳光下无处遁形。

  平安家园,需要共同守护。如果发现疑似有组织犯罪线索,可通过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平台等渠道反映,携手筑牢反黑防线,共建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