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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法院畅通小微企业维权“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4:57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30日电(杨晓晨)近日,延吉某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王某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历了一场从“忧心忡忡”到“如释重负”的立案体验。这得益于该院自今年9月起推行的“容缺立案”机制——在核心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对次要材料“容缺后补”。

  据悉,半年前,王某的工作室与当地一家商贸公司签订设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其完成产品包装设计。王某和员工加班加点,按时交付了设计成果。然而项目完成后,对方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不支付尾款。王某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决定诉讼维权,但对按照网上模板准备的材料是否合格心里实在没底。

  立案窗口在审查材料时发现,王某提供的立案材料中,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没有加盖公章。而令王某欣慰的是,法官告知她,此情况符合“容缺立案”条件,当场为其办理了立案登记,并同步出具《容缺立案受理通知书》与《材料补正告知书》,明确补正材料的具体时限与提交方式。回到延吉后,王某第一时间补盖公章,及时向法院邮寄了补正材料。

  王某的经历是该院推行“容缺立案”机制的一个缩影。该机制运行以来,避免多家小微企业因“材料不全”反复奔波、等待,大幅缩短立案周期,降低维权时间成本。

  该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杨晓晨表示,“‘容缺立案’并非降低立案标准,而是转变服务理念,从‘被动审查’到‘主动服务’,核心是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这既是该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深化实践,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目前,该院正在持续深化“容缺立案”机制应用,通过标准化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容缺材料清单,尝试将更多类型的民商事案件纳入容缺范围,推动该机制实现从“立起来”到“用得好”的转型升级,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基层实践智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