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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道法院:弥合亲情裂痕 守护老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1:0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八里堡法庭迎来了一位身形消瘦、步履蹒跚的老人张某某,他缓缓走进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注意到老人说话时显得格外吃力,经询问得知,他不幸罹患癌症,如今病重缠身,生活陷入困境。

  “您知道儿子的具体住址吗?”窗口工作人员轻声询问。老人面露难色,摇了摇头:“只记得大概在哪个片区,具体位置记不清了。”在随后的询问中,工作人员发现,除了儿子的身份证号码外,这位病重的父亲竟无法提供任何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甚至连儿子的准确联系方式都没有。

  这起看似普通的赡养纠纷,背后却是一段跨越三十年的家庭恩怨。据悉,张某某与郑某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某。然而自1990年起,夫妻关系急剧恶化,1992年双方分居。分居期间,张某某将单位分配的、家庭唯一住房的使用权私自变更至其母亲名下,导致郑某某与儿子张某几乎“净身出户”。

  1994年,法院判决二人离婚,8岁的张某由母亲抚养,张某某每月需支付抚养费。但据张某后来述说,父亲从未支付过抚养费,也从未探望过其和母亲。这段往事成为张某心中难以解开的心结。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到张某某身患重病、经济困难且缺乏被告人信息后,立即向庭长宋东昇汇报。法官当即决定特事特办,一方面安抚老人情绪,详细了解其病情和生活困境;另一方面立即安排外勤人员前往派出所调取张某的户籍信息。经过多方核查,最终确认张某在二道区居住,为案件审理打开突破口。

  当法官一行人找到张某时,他情绪激动,法官耐心倾听其诉求,理解其多年积怨,告知其父病危现状,引导其理性面对。张某在法官和家人的劝解下签收法律文书。

  首次调解时,张某多年的委屈倾泻而出,张某某始终沉默以对。法官没有强行推进调解,而是适时中止,给予双方冷静期。随后几天,法官持续通过电话与张某沟通,从其父亲病情、家庭血缘等角度耐心疏导。

  一周后,第二次调解中,张某态度明显缓和,最终同意每月支付赡养费。当法官问及张某某是否满意时,老人低声说出的心愿令人动容:“我没多长时间了,只想再看看孩子,跟他说说话。”张某闻言沉默片刻,承诺:“钱我不会差,但我需要时间适应。”

  法官表示,这类家事纠纷不仅关乎法律,更关乎人情。当一方生命即将走向终点,时间就成为最紧迫的因素。此刻司法的介入,其意义不仅在于履行赡养义务,更在于为亲情提供一个最后的修复契机,让人生少一些遗憾。

  该案中,承办法官通过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耐心情绪疏导、精准把握调解时机、注重办案细节等一系列工作,不仅解决了赡养费的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为这对父子提供了情感修复的可能。

  据悉,张某某目前已收到首笔赡养费,张某也表示将逐步尝试与父亲沟通。这场跨越三十年的家庭恩怨,终于在司法的温情介入下显现和解的曙光。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纽带,为老年人筑起更有温度的权益屏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