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4日电(代琪)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弓棚人民法庭法官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五方当事人的继承纠纷,用司法温情化解家庭矛盾,让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归和睦,演绎了一场“没有输家”的司法实践。
据悉,原告刘某与逝者陈某于1994年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直至2018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共同抚育儿子阿龙(化名)。陈某与前妻还育有小春(化名)、小夏(化名)和小秋(化名)三名子女。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今年陈某因病猝然离世,不仅带走了亲人的思念,其治疗期间及丧葬事宜产生的高额债务,也让这个家庭的平静被彻底打破。
陈某去世后,刘某与四名子女就遗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多次协商均因各执己见不欢而散,原本和睦的家庭氛围降至冰点。无奈之下,刘某将小春、小夏、小秋及亲生儿子阿龙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房产等遗产,并要求四被告在继承份额内承担陈某生前遗留的债务。
承办法官薛琪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仔细查阅卷宗,逐一核对遗产数额、债务凭证等关键证据。通过梳理案件脉络,法官发现双方并无根本情感对立,矛盾核心在于遗产分配与债务承担的利益平衡,调解无疑是化解纠纷、修复亲情的最佳路径。为此,法官决心为这个家庭寻找一条既明晰权益边界,又留存亲情温度的解决方案。
调解初期,各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分歧尖锐。刘某声泪俱下,强调自己对家庭的巨大贡献,主张多分遗产。话音刚落,小春便红着眼眶反驳,小夏、小秋随即附和。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法官先从法理入手,向当事人逐一阐明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仅有一半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各位作为合法继承人,权利义务均有明确法律依据。”
接着,法官引入情理疏导:“陈某若在天有灵,最希望看到的是什么?想必是各位亲人能和睦相处,这个家不要散。无论你们是不是亲生的,都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这份亲情是任何资产都无法衡量的。”法官的一番话,让在场的当事人陷入了沉思,脸上的怒气逐渐被复杂的情感所取代。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本地房产由刘某与阿龙按份额继承,外地公司经营权归刘某所有,刘某分期向小春、小夏、小秋支付遗产分割款,陈某生前遗留债务由刘某独自承担。曾经的隔阂在司法温情中渐渐消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