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4日电 (周其巍)为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得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既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又促成新的合作,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任某某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过程中,任某某拖欠材料款项,长期未还,且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任某某常年在外地生活,且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导致多年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在他人处得知任某某回到长春有装修工程,遂向法院反映此情况。
确认任某某所在位置后,执行法官及时出击,在施工现场找到任某某,经现场双方协商,初步确定和解。执行法官为确保执行到位,将双方带到法院,通过释法明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使任某某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承诺及时给付欠款。双方解开心结,当场又另行谈成合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专业性与责任心,在执行工作中兼具执行智慧和司法温度,为化解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