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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孩子成长!榆树法院调解抚养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8:2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在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庭长李道明的一句追问,让原本吵得面红耳赤的朱某和汪某瞬间哑声,也为这起僵持不下的变更抚养关系案件撬开了突破口。

  据悉,2012年,朱某与汪某结为夫妻,不久后女儿小鑫出生,小家庭充满欢声笑语。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夫妻间矛盾逐渐累积,2020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协议,女儿小鑫由父亲汪某抚养,朱某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小鑫始终希望能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某天,她未告知汪某便偷偷前往朱某身边,此后便一直与朱某共同生活,这一住就是整整三年。三年间,朱某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照顾女儿的生活与成长中,也因此暂停了向汪某支付抚养费,她认为孩子实际由自己抚养,生活所需均由自己承担,抚养费无需再转交给他人。

  为给小鑫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避免后续出现抚养权纠纷,朱某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小鑫的抚养权变更至自己名下。

  得知朱某的诉求后,汪某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变更抚养权可以,但朱某需补齐这三年未支付的抚养费。他表示离婚协议已有明确约定,抚养费不能拖欠,否则将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就此展开争执,从抚养费问题吵到过往的矛盾,情绪愈发激动,场面一度剑拔弩张。

  承办法官见状立即上前制止,安抚两人情绪,并引导双方聚焦核心问题——孩子的成长。法官指出,小鑫已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且其正处于青春期,作为女孩,与母亲共同生活在生理照顾和心理沟通方面都更为便利,更有利于她的健康成长。

  法官继续向汪某发问,语气诚恳且严肃: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但孩子即使不与自己生活,亲情关系依然存在,为人父母的责任也不会因此消失。

  这句话让汪某陷入了沉思,调解室里安静了几秒,法官语气放缓继续劝说,表示理解汪某对离婚协议约定的在意,但强调这三年朱某悉心照顾小鑫,孩子生活无忧、学习稳定,这正是父母希望看到的。若一味纠结过往的抚养费,反而可能对孩子造成心理影响,让孩子误解父亲更看重金钱而非亲情。

  法官进一步补充,变更抚养权后,汪某依然是小鑫的父亲,依法享有探视权,仍可以关心孩子的生活、辅导孩子的学习。父女间的亲情不会被离婚协议切断,也无法用抚养费来衡量。与其在过往纠纷中计较,不如共同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让她在无矛盾、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这才是父母最应尽的责任。

  汪某沉默许久后看向朱某,语气缓和地表示法官所言极是,自己此前确实过于执拗,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他同意不再追究这三年的抚养费,将抚养权变更给朱某,未来也会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并经常看望孩子。

  朱某对汪某的转变感到意外,反应过来后连忙表示感谢,并承诺未来汪某想看孩子可随时沟通,不会加以阻拦。

  至此,这场剑拔弩张的抚养权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解决。当两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小鑫再也不用在父母之间“做选择”,能在妈妈身边安心生活;朱某与汪某也放下了过往的恩怨,约定未来将以“父母”的共同身份,携手守护小鑫的成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