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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林区法院开展增殖放流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1:0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9日电(康风姣)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在珲春市密江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开展以“弘扬生态文明 共筑生态梦想”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并召开生态司法保护座谈会。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基于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资源案件中,依法判决并督促被执行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具体举措,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旨在通过“增殖放流”,直接补充和恢复受损的水生生物资源群体,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活动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英杰主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佳民、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连柏健先后致辞,强调人民法院不仅是环境的裁判者,更是生态保护的修复者和推动者。

  在珲春市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向珲春市密江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内放流马苏大麻哈鱼鱼苗1.1万尾。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珲春林区法院组织召开生态司法保护座谈会。会议由连柏健主持,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代表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座谈会上,肖英杰介绍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基本情况,重点介绍在依法严惩破坏资源犯罪的同时,多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探索和实践“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所取得的成效与经验。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各部门应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发力,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此次增殖放流是该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务实举措,展现了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积极作为。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创新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努力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守护绿色家园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