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7日电(谭伟旗 隋媛媛 张双庆)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针对一起物业纠纷引发的多方矛盾,邀请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实地踏查和案件调解,促成各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长春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李某某,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滞纳金。李某某抗辩已将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租户交纳物业费,申请追加租户为被告。
法官考虑如果仅判决业主支付物业费,虽能够暂时解决该案纠纷,但会引发其他争议,不仅增加了各方诉累,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经与原告沟通后,原告同意追加租户为被告。
法官在向各方了解案情时,三方各执一词。
为进一步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法官邀请社区网格员一起进行现场踏查,查找造成反水的原因。为了消除管道堵塞的潜在原因,经法官劝导后,物业公司对被告门市附近的下水管道进行了疏通,此举缓和了双方的紧张关系。各方的争议焦点回归到交费的主体以及交费的金额方面。
法官向租户进行释法明理后,租户表示可以交纳物业费,但业主必须退还押金。业主认为租户在装修房屋及搬离过程中有不当行为,不同意全部退还。
法官本着“一案结多案消”的原则就押金一事对二被告进行了调解,结合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要点,通过释法明理逐个击破二被告的争议焦点,促成二被告押金问题及物业费交纳问题一并达成和解。
最终,原告同意放弃违约金的诉请,由业主以部分押金抵顶部分物业费,由租户补齐剩余物业费,并当场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原告当场撤回了起诉。
一直以来,该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实现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加强调解力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