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2日电(谭伟旗 韩硕)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了两起劳动争议案件,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以高效司法服务彰显了基层法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定心石”作用。
据悉,孙某、姜某系应届毕业生,求职之初,通过招聘软件与被告公司建立联系,双方很快签订劳动合同。经培训后,二人顺利入职。
入职后,公司不仅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二人劳动报酬,而且未依法为孙某缴纳社会保险。多次沟通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某、姜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孙某、姜某作为应届毕业生的维权困境,以及企业面临的实际经营困境,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法官一方面耐心倾听孙某、姜某的诉求,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公司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拖欠薪资、未缴社保的违法后果。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孙某、姜某的工资、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损失。至此,该起劳动争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该院在化解劳动争议、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为。未来,该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为劳动者维权和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