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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办不成事”窗口跨省联动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3:0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8日电(谭伟旗 张芳语)近日,当事人伍某和李某因一份迟迟无法开具的离婚生效证明,导致再婚登记受阻。不过,这对准新人最终在榆树市人民法院“办不成事”窗口的全力协调下解决了难题。

  据悉,今年初夏,伍某和李某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离婚民事调解书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缺少关键材料。“您的离婚是由法院调解的,按照规定还需要提供离婚生效证明。”民政局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满心欢喜的两人瞬间犯了难。

  伍某与前任配偶的离婚案件是2008年由某省某法院调解结案的。伍某曾多次联系审理该案的法院,但得到的回复是:当初审理该案的法官已退休,其所在的审判团队也已解散,生效证明迟迟无法开具,他们多次尝试各种途径寻求帮助,问题却始终悬而未决。

  近期,两人到榆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伍某向“办不成事”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深感群众急难愁盼,立即决定启动跨域协作机制,主动与该省相关法院立案庭取得联系。

  首次通话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具体情况,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说明事情原委,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终协助当事人对接上该法院承办法官。

  随后,该院工作人员与该法官保持密切沟通,通过电话及时传递相关材料。承办法官核实信息后,当天便按照标准格式出具了离婚生效证明,并主动询问:“这样的证明是否符合你们的要求?”在得到确认后,该法官立即询问收件地址,当天就将证明邮寄寄出。

  榆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办不成事”窗口自设立以来,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跨域联动、部门协同等方式,解决各类“办不成”事项,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腿、法院多联动”的服务承诺,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法官提醒,离婚生效证明是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等事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如遇类似问题,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解决:

  1.优先联系作出裁判或调解的原审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凭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2.前往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绿色通道”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寻求协调解决;

  3.依托全国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机制,向就近的异地人民法院申请协助对接原审法院,办理相关证明调取事宜。

  法官提醒,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应注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及相关案件信息,以便提高办理效率。如遇困难,可随时向法院工作人员咨询求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