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5日电(谭伟旗 叶琳)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在数字经济时代,付费会员模式广泛应用于互联网产品,但部分网络经营者通过隐蔽设计诱导消费者默认同意自动续费,导致消费者被动扣费。
据悉,唐某于2023年6月开通某网盘24小时体验会员。次日,某科技公司在未通知唐某的情况下自动续费扣款,并连续七个月每月自动扣款。唐某在2024年1月发现后要求退款,但客服拒绝,称已提前5天通过App站内信通知,但由于查看路径繁琐且唐某于体验会员期满后即将该网盘APP卸载。唐某认为该公司隐藏自动续费信息,侵害其知情权,能够要求该工作退回全部自动续费扣款吗?
答:可以要求退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同时,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该公众号介绍,自动续费服务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默认勾选同意、退费难、未显著提醒等。订阅会员制是数字服务的常见商业模式,但需以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为前提。也请擦亮眼睛,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