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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离婚别松开孩子的手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3:3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新立人民法庭审理一起案件。据悉,所某与张某同为一村村民,2015年在村集市相识,2019年领证结婚,同年儿子小翔(化名)出生。然而,生活并未如预期般顺遂,夫妻间矛盾渐生,双方关系降至冰点。

  庭审中,所某起初坚持由自己抚养孩子,要求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却在被问及孩子上学时间、饮食喜好、睡前习惯等细节时支支吾吾,最终改口称可由张某抚养,自己每月支付抚养费。

  张某则断然拒绝,称家中经济拮据,不仅有债务未清,自己也无力承担抚养责任。两人对“离婚”态度坚决,唯独面对6岁的儿子小翔,如同碰到烫手山芋,相互推诿。

  承办法官刘思慧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两人均有劳动能力,并非无力抚养,更多是不愿承担责任。法官拿出卷宗里小翔咧嘴笑的照片,直言孩子正处需要父母陪伴的年纪,双方的推诿对不起“父母”二字。

  休庭时,法官进一步劝导,雨总会停,但孩子的心若被伤透,便难再弥补。

  经庭审调查,法庭认为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未达成一致。为维护家庭稳定、保障幼子健康成长,最终该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宣判后,法官叮嘱两人回去好好反思如何成为合格的父母。(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