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5日电(谭伟旗 王丹)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陈某与林某原为亲戚关系,林某在与陈某姐姐婚姻存续期间,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然而,借款到期后,林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在与陈某姐姐离婚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
庭审中,陈某向法院提交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主张林某应按约定归还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林某则辩称该债务为“家庭共同开支”,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明。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决定先行调解。法官向林某阐明虽然案件涉及亲属关系,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借款应当依法偿还。
经过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林某在2025年8月底前偿还部分借款,剩余款项将按照约定的分期方式逐步还清,陈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诉求。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应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即使是亲属之间的经济往来,也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契约精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