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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司法“和”风解合同纠葛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1:3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28日电 (谭伟旗 何乐)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促成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原告主动撤诉。法官以柔性司法之力,为市场主体化解矛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据悉,原告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供应合同。商贸公司依约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材,可建筑公司却因工程款回款延迟,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商贸公司多次催讨无果,生产经营陷入困劲,遂一纸诉状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深入了解案情,认为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若直接作出判决可能导致双方关系破裂,不利于后续合作。于是,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建筑公司阐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筹集资金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耐心倾听建筑公司的难处,引导其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同时,法官积极与商贸公司沟通,希望其能从长远合作角度出发,给予建筑公司一定宽限。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建筑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分期还款计划,商贸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此次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和解,彰显了该院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未来,该院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