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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起纠纷!长春经开法院释法明理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4:0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17日电(谭伟旗 石娜)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近21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据悉,被告孙某是某小区业主,原告物业公司称自2004年起孙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期间,物业公司多次试图联系孙某催要费用,但孙某拒不给付。无奈之下,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孙某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诸多不到位之处,所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则坚称自己对工作尽职尽责,并提供了相关工作照片作为证据。

  面对各执一词的局面,承办法官多次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承办法官向孙某说明,拖欠物业费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向物业公司指出,要重视业主反馈,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几天后,物业公司给法官打去电话,告知孙某已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撤诉。

  这起案件的成功和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法官司法为民、定分止争的责任担当。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着力通过各项举措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利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