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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法院发布多元解纷案例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9:57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由该院副院长冯红红牵头,桂林、清和、湖西法庭和立案第一庭精选并撰写的五篇多元解纷案例,为人民群众选择调解等解纷方式提供指引。

  在毛某与李某军相邻权纠纷调解案中,李某军未经批准,违法改造房屋结构,将住宅改为群租房,违规分割房间、增设卫生间,擅自将卧室、书房、客厅等房间(原设计为非防水区域)改造增设六个独立卫生间,防水不合格导致原有排水管道超负荷使用,引发多次漏水,导致毛某房屋天花板、墙面长期渗水,造成毛某经济损失。

  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社区了解纠纷情况,邀请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以巡回审判的方式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院、综治中心、社区的联合调解,与当事人积极沟通,最终实质性化解纠纷。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纠纷解决成本,也为居民开展了普法教育,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

  在某银行与许某龙、刘某香金融借款纠纷调解案中,某银行与许某龙、刘某香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约定以位于长春市某房产作为借款抵押。许某龙、刘某香未按期偿还借款。

  该案中,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法官认为可以采取“法院+综治中心+调委会”多元解纷新模式进行调解,考虑到当事人不在本地的特殊情况,法官灵活选择“线上+线下”调解方式,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借助“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梳理案件事实,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

  在张某与某商家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中,消费者张某在某商家购买样品单人位、双人位、三人位沙发各一张。购买当天张某交付定金,第二日补交尾款。第三日晚张某联系商家,以交付商品存在瑕疵为由要求退货退款,商家表示样品一经售出不予退货,张某进行投诉,双方发生争议。

  法官通过耐心听取双方具体诉求来安抚双方情绪、厘清争议焦点,再从法理和情理双向发力,围绕争议点对消费者进行释法普法,再由市监局和消协的工作人员提醒商家履行告知义务,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三方共同引导消费者与商家换位思考,结合双方的诉求给出调解方案,在法律框架内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在张某与靳某家庭经济纠纷调解案中,张某经营的服装店遭遇小叔子靳某每日上门“闹事”,严重影响店铺经营。经调查,30年前,叔嫂二人共同经营服装店,开店时并未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或借条,缺乏关键证据,双方争执不下,矛盾不断激化。

  法官打破单一调解局限,通过“法院+综治中心+派出所+社区”多部门联调,由法官以法律知识穿针引线,为当事人扫除认知误区,再联合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形成“风险警示—情感疏导—法律释明”的立体化调解网络,既为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支撑,又佐以柔性化的疏导手段,缓和双方敌对情绪,理性思考,更能接受调解结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彭某某等15人与吉林某智能科技股份公司、长春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梁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中,彭某某等15名农民工受雇于梁某,为某空调通风项目提供焊工作业。工程结束后,梁某拖欠劳务报酬,经劳动监察部门协调后仍未支付。后15名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依托“示范调解+双轨支付”的方式,创新性采用“总包方代付80%+梁某自付20%”的履行方案,既落实了总包单位先行清偿责任,又督促实际施工人履行给付义务,在高效化解15名农民工困境的同时为企业履行义务预留合理空间,为强化欠薪治理、保障劳动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效路径。(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