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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执行案里的暖心“砍价”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3:5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9日电(谭伟旗 单海晶)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单海晶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二人在执行局握手言和,这场跨越33岁年龄差距的和解,打破了人们对执行案件“针锋相对”的刻板印象。

  据悉,2024年初冬的一个清晨,赵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某路口倒车右转时,不慎撞到了正在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张某,导致两车报废,张某因腿部骨折住院治疗。

  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单海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这位被执行人名下,除了每月的老人补助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秉持“如为我执”的工作理念,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为推动案件顺利解决,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张某同意和解。这份设身处地的体谅,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人性善良的彰显。

  “执行难不仅难在财产查控,更难在人心沟通。”执行法官感慨道,当法律的刚性与人性的柔性相遇,当年轻一代的法治观念与老一辈的诚信意识共鸣,再小的案件也能折射出法治中国的光芒。

  如今,赵某已按约定支付了赔偿款,张某的伤情也在逐步康复,两个原本因事故对立的家庭,最终在司法的见证下达成了和解。这场始于冬日的纠纷,终于春日的暖阳。

  这场跨越33岁的执行和解,或许只是万千执行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但其展现的人性光辉与司法温度,却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另一种可能——当法律不仅追求“案结事了”,更注重“人和心暖”时,法治的力量会更加深入人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