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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法院:辩法析理明是非 释法明责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1:4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25日电 (谭伟旗 姜成龙)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劳务费纠纷案件。

  据悉,2018年,刘某为李某提供劳务后,李某以劳务费未付为由被诉至法院。李某辩称,自己曾代案外人宋某向刘某支付该笔款项,但因宋某未及时还款,经刘某同意,债务已转化为李某直接支付劳务费,故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刘某则坚持主张李某未履行付款义务。

  法院审理证据不足难逃法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主张债务转移的一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债权人同意。该案中,李某未能提交刘某同意债务转化的书面或录音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限期支付刘某劳务费,彰显了司法对证据规则的严格适用和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判后释法情理法交融化解抵触情绪李某不服判决,致电承办法官试图推翻结果。法官并未简单驳回,而是从三方面耐心释法。法理层面明确债务转移需债权人明示同意,李某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法官强调诚信履行义务是民事活动的基石,逃避责任将损害个人信誉。若拒不执行判决,可能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李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主动履行判决。履行波折智慧沟通破解履约难题约定付款当日,李某临时提出“刘某需为其另案起诉宋某到场作证”的苛刻条件,引发新的矛盾。

  法官迅速介入,一方面向李某释明“证人证言可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实现”,另一方面向刘某说明李某的实际顾虑。经数十次电话沟通,李某最终放弃不合理要求,同意通过转账支付。刘某收款后出具收条,并承诺配合后续作证,案件圆满解决。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公正+效率”为准则,用足用好调解、释法、判后促执行等司法手段,在每一个案件中传递法治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