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20日电(谭伟旗 刘瑞宝)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三起医保诈骗案件。
案件一:被告人姜某的父亲姜某某受他人雇佣在施工中不慎摔伤被送医治疗,姜某在明知其父亲受伤原因不符合医保住院情况下,为节省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收治外伤入院审批表中虚假填写受伤原因为自伤,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案件二:被告人耿某的父亲耿某某在路上被他人骑车撞伤,耿某在给耿某某办理入院手续时,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案件三:被告人周某某在为公司监督高压罐车泄液过程中腿部受伤,被告人王某某指示周某某及其妻子赵某某隐瞒他方责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上述三案均系公安机关在专项排查工作中发现线索,当事人在获得他人赔偿金的同时,通过虚报受伤原因方法骗取医保基金。鉴于五名被告人均已全额返还诈骗钱款,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当庭宣判。被告人对贪利骗保行为深感后悔,深刻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医保基金并非“万能兜底”,虚构伤情骗保既破坏社会诚信,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下一步,该院将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医保骗保刑事案件线索移送、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执行等工作机制,加强医保诈骗犯罪线索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有效防治和惩治犯罪,增强对医保诈骗行为的震慑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合法使用医保基金的安全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