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17日电(谭伟旗 李欣遥 陈雪)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联合朝阳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综治中心携手举办人民调解员实务能力培训。
当天,朝阳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综治中心以及街道社区调解员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朝阳区综治中心主任安赫、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刘蔷蔷、长春朝阳法院副院长冯红红出席会议并讲话,长春朝阳法院桂林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和主持会议。
培训会上,桂林人民法庭法官倪春祥围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文件,结合多年调解经验,详细讲解了家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技巧,将抽象的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便于理解的实践指引。
通过分享真实案例,法官厘清调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让参训人员对家事纠纷调解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今后的调解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思路和方法。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综治中心的联动协调配合,丰富和优化人民调解员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