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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引纠纷!长春朝阳法院上门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8:3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3日电(谭伟旗 赵璐)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张奇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据悉,案外人赵某某于1999年购置被告名下房屋并实际居住,但未办理产权登记。2019年赵某某病逝后,其继承人(原告)因被告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始终未配合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完成产权过户,遂诉至法院请求确权。请求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

  办案法官在查看案件卷宗时,发现被告已是97岁的老人。在送达过程中,法官在与老人通话时以极其耐心细致亲和的语气,询问老人以各种方式接收传票及到庭参与诉讼的可能性,在确认老人无法接收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子女在外地无法代理其参与诉讼,自己因为年纪大更无法到庭后,法官最终决定把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

  一场充满温情与关怀的调解就此展开。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协助原告将案涉房屋产权办理至原告名下,相关办理费用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法官团队将法理与情理融入每一处办案细节,让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力量,更触摸到了司法的温度。

  案件成功调解后,为表达感激之情,原告将一面锦旗专程送至法官手中。这面红底金字的锦旗,既承载着群众的信任和肯定,也时时激励着法官干警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