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承揽合同起纠纷!长春经开法院这样审理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1:0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26日电 (谭伟旗 徐佳丽 贾乃正)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消费者主张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退一赔三”,却因举证不足导致惩罚性赔偿的请求被驳回。

  据悉,原告刘某在装修新房时与被告家具经销处签订《购货定金协议》,定制了一批柜门。然而,收到的柜门不仅部分损坏,样式也与当初被告提供的照片存在差异。刘某十分气愤,要求退货并主张“退一赔三”,却遭到家具经销处拒绝,刘某诉至法院。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送货时间和柜门样式标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商家存在欺诈故意,因此不支持刘某“退一赔三”的诉求。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购货款,但驳回了原告惩罚性赔偿的请求。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定制类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商品样式、质量标准、送货时间等关键细节,并保留书面证据。若主张商家欺诈,需提供充分证据,否则可能面临维权失败的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