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
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庞雪芹与被执行人王复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经申请执行人庞雪芹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发布悬赏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复震,男,1971年4月8日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身份证号:37083119710408****。
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王复震偿还1025274元
执行案号:(2024)吉0183执恢111号
悬赏条件: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或部分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
举报方式: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联系人:叶法官
联系电话:0431-87005030
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