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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法院发布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4:0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司法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案例一:灵活查封解企忧 善意执法护权益

  某建设公司拖欠李某某工程款,法院依申请冻结其账户。考虑到账户资金含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法院组织双方逐项核对工程量,分8次解封部分冻结款项,最终确定欠款,李某某撤诉,被告一次性付清款项。此举平衡了债权人权益与企业经营需求,避免因司法鉴定周期长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

  案例二:云平台助力解纷 跨越时空化积案

  长某集团起诉夏某某等三人追讨18年租金。法院通过“云调解”平台,远程指导外地当事人操作,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高效化解长期纠纷,体现科技赋能司法、便民利民的实践成果。

  案例三:明晰责任主体 规范交易行为

  某环保科技公司主张与两建设公司存在承揽合同关系,但无证据证明对方授权或构成表见代理,法院驳回其请求。该案提示交易中需注重代理权外观证据,避免滥诉,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案例四:认缴出资加速到期 保障债权人权益

  某建筑公司无力偿还货款,股东樊某某、梁某认缴出资期限未到。法院认定公司具备破产原因且未申请破产,支持债权人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担责,简化追偿流程,维护市场信心。

  案例五:诉前引导避免鉴定 现场勘验促调解

  某建设工程纠纷中,法院研判司法鉴定周期长,组织双方现场测量工程量,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调解,促成被告即时履行剩余工程款,高效化解矛盾,实现公正与效率统一。

  案例六:规范商场收款流程 明确合同相对方

  邹某某在商场家具经销处购物,货款直接支付给经营者,后因未收到货起诉商场连带担责。法院认定合同相对方为经销处,商场不担责,提示消费者通过商场正规渠道付款,保障维权便利。

  案例七:调解破解“挂名监事”退出难题

  刘某某诉请辞去某工贸公司监事职务,法院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其聚焦变更登记诉求,促成调解协议,确保企业治理结构完善,保障个人退出权与企业规范经营。

  案例八:一次性化解涉企纠纷 助力企业解困

  某科技公司起诉物资公司追讨货款及包装物损失,法院促成双方当日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撤诉,体现“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案例九:审慎认定决议瑕疵 护航公司稳定

  两股东以股东会召集程序瑕疵为由请求撤销决议,法院认定系轻微瑕疵,未影响股东权利,驳回诉请,规范公司治理程序,平衡股东利益与企业运行效率。

  案例十:举证责任清晰分配 维护交易秩序

  某建设公司主张空调质量问题,未申请鉴定证明故障原因,法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驳回其请求,提示企业重视证据留存,依法维护权益。

  十大案例涵盖合同纠纷、公司治理、权益保障等领域,展现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司法实践,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指引。(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