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14日电 (谭伟旗 贾天琪)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单海晶通过耐心释法、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因未成年人意外致人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维护司法权威,传递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2022年7月,5岁幼童小孟(化名)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时因速度过快、观察不足,不慎撞倒正在散步的七旬老人王某,致其骨折住院。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遂将小孟的监护人诉至榆树市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定监护人未尽到充分看护职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判决监护人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判决生效后,面对执行标的,七旬老人王某的医疗费用亟待支付,但小孟的监护人因家庭经济困难和对判决结果的心理抵触,迟迟不肯履行赔偿义务,案件陷入僵局。
监护人以“孩子并非故意”“家庭无力承担”为由反复推诿。面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坚持“调解优先、教育为主”的工作理念,带着书记员多次登门走访。
法官耐心劝导,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限高”“失信曝光”甚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经过十余次沟通,被执行人逐渐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联系法院配合执行。通过变卖闲置车辆、筹措亲友借款等方式,在法院见证下,赔偿款全额交付至王某手中。
法官介绍,此类案件的执行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双重责任,广大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务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特别是在公共场所,要教育孩子遵守规则,注意自身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