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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解纠纷!榆树法院善意执行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5日 10:0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5日电 (谭伟旗 李岩松)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许继纯采用“以物抵债”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表兄弟间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做到了法理与情理的兼顾。

  据悉,2023年11月,原告赵某驾驶摩托车与被告卢某驾驶的拖拉机迎面相撞。由于事发突然,赵某躲避不及,被撞倒在地,身受重伤。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与责任认定,卢某因未保持安全车距,负事故主要责任;赵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负次要责任。此次事故致使赵某多处重伤,治疗费用高昂。法院依法判决卢某在扣除已垫付的钱款,还需赔偿赵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临诸多困难。被执行人卢某独自居住在乡村,以饲养生猪维持生计,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赵某因伤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家庭陷入困境,急需这笔赔偿款维持生活和后续治疗。

  两人本是关系亲近的表兄弟,却因这场事故关系破裂,家族长辈和当地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试图让二人放下成见、重归于好,但每次都在激烈的争吵中不欢而散,办案人多次前往卢某家中寻访,始终难觅其踪迹,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最终,办案人决定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全网追踪,依法对卢某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运用“限高令”形成威慑,促使卢某现身。同时,采用“执行画像”工作法锁定卢某家中的生产资料,通过饲料供应商交易记录推算出生猪饲养情况,在农机部门登记信息确认收割机价值。

  办案人深知,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让亲情彻底破裂,卢某虽不能偿还现金,但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依旧可以化解矛盾。于是,办案人联合村委会设立“亲情调解室”,邀请双方家中的长辈共同参与调解,通过回忆二人互助的往事来唤醒手足之间的感情。

  经过三次“面对面”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卢某以收割机和六头育肥猪抵偿债务,赵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通过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护民生、暖民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