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该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春学与被执行人邓海德、孟令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经申请执行人姜春学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发布悬赏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邓海德,男,1963年6月12日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身份证号:22011119630612****。
被执行人:孟令中,男,1972年10月19日生,汉族,住吉林省德惠市,身份证号:22012419721019****。
执行标的:
被执行人邓海德偿还416106.76元
被执行人孟令中偿还325830.06元
执行案号:(2024)吉0183执恢216号
悬赏条件: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该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
举报方式: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431-87280352
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