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车辆让行问题导致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据悉,展某从酒店门前开车驶过,因路口狭窄且又是己方先行驶出,便未让行孙某,双方僵持了几分钟,共同下车并发生口角,争执中孙某对展某进行了殴打,致使展某身体多处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9天。
公安局对孙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由于孙某将展某打伤后并未对展某进行赔偿,故展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孙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为妥善处理这一纠纷,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调,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讲清“以和为贵”的道理,。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向原告表示自己行为过于冲动,当场向原告道歉,并同意赔付医药费等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纠纷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时,要采取理性措施解决纷争,切勿伤害他人泄愤,随意“出手”必将付出法律代价。(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