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13日电 (苍雁 翟丽娜)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法官深入现场实地勘查、脚踏实地维护公平正义给予了高度赞誉。
据悉,2020年,龙井某公司与山东某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龙井某公司向山东某工程公司供应公路用U型槽,并备注“具体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合同签订后,龙井某公司按约定供货,但由于未签订货物接收单,双方对货物数量各执一词,且均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案件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难题,承办法官翟丽娜并未简单依赖举证责任规则作出判决,而是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位于五十多公里以外的龙井市某省道公路段,对已安装到公路上的U型槽数量进行实地清点。
顶着凛冽寒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沿着公路逐一清点U型槽数量,一人报数,一人确认,法官全程记录。经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徒步几公里,耗时一个多小时清点确认实际使用的U型槽数量,双方当事人对清点数量均无异议,最终,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忠实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