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23日电 (谭伟旗 宋慧慧)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被告承租原告的房屋用于经营餐饮,生意时好时坏,收入并不稳定,导致未能按期缴纳租金。原告依靠租金偿还房屋贷款,在被告未按时缴纳的情况下面临还款压力,遂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因经营需要,被告投入了大额的装修成本,故仍想继续经营。
为全面了解双方诉求,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并到现场查看,设身处地为双方分析解决问题的途径,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法官向被告强调按时支付租金的重要性,同时也向原告说明了被告继续租赁对双方是有利的,双方互谅互让才能争取各自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被告偿还部分租金后继续经营,原告同意就剩余租金给予被告暂缓期限,纠纷从最有利于双方的角度得以化解。
法官表示,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类似情况数不胜数。每一次成功化解纠纷,都让法官更加理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句话的深刻内涵。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法官将继续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处理好手中的每一个案件,以“螺丝钉”精神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