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7日电 (谭伟旗 孙畅)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孙畅处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当强制执行遭遇被执行人家中的二百余只大鹅,执行局工作人员开启了一场“以鹅抵债”的解纷之行。
据悉,申请执行人李某在被执行人某汽车销售公司处做汽车钣金工,自入职以来,被执行人多次拖欠申请执行人工资,申请执行人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排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沟通,赵某表示愿意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但又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脱履行,案件一度进入僵持阶段,无法继续推进。
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去往赵某住所地。经过沟通,赵某同意以家养的1850斤大鹅作为向申请执行人的偿还方式,申请执行人对上述偿还方式也表示同意。现申请执行人已向法院申请结案,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灵活创新执行措施,兼顾执行力度与温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