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6日电 (郭佳 宫宇)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据悉,马某资金周转困难,通过网络平台认识了声称可以办理贷款的吴某,但是贷款的前提是需要通过提高马某银行卡流水记录“包装”其银行卡。马某按照指示向吴某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待有钱款汇入时到银行提现给吴某。
后派出所接到公安局反诈中心线索,马某涉嫌利用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查,马某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致使孙某被电信诈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马某非法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给予马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马某认为自己所受处罚实属冤枉,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长春经开法院行政审判庭收到该案后立即启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程序,首先向被诉行政机关民警了解案件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协调化解。
在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同时,法官倾听原告诉求,对原告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原告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也认可了该行政处罚,并提出撤诉申请,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诈骗手段复合多元,形成犯罪产业链,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公安机关对于不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将根据其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此种类型的涉诉行政争议也日渐增多。
在此情况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府院联动,健全会商研判、联宣联防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讼程序前,一次性实质解纷,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法官提醒,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能力不断提升,群众的反电信诈骗知识也要逐步提高,不被电信诈骗团伙“包装流水”的花言巧语欺骗,谨防一不小心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