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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宽城法院一招巧解两案 顺利化解建工纠纷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1:5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2日电 (郭佳 张凯峰)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高效解开两家企业的心结,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某文旅创意产业园屋面改造工程项目”,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施工完毕,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检合格后,便与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验收及支付工程款相关事宜,但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验收认为案涉工程多处与设计要求不符,拒绝支付尾款,双方发生争议。

  在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工程尾款的同时,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亦提起诉讼,要求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解除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赔偿损失。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场面一度僵化。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并认真阅卷后发现,两起案件的当事人互为原、被告,双方之间的争议必然极为激烈,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很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争议的关键点在于案涉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考虑到已岁末年初,若启动鉴定程序,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纠纷高效化解。

  于是,法官首先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抽丝剥茧梳理案件事实,做双方调解工作,随后又在庭下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进行劝说,并认真倾听双方各自的想法与顾虑。

  最终,法官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双方决定自行交洽确定案涉工程的工程价款,然后进行结算。双方握手言和,一齐撤诉。

  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常常伴随着标的额大,专业性强、诉讼周期长,牵扯利益广的特点,因此,该院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准确把握“调”“判”关系,努力找到诉讼双方的诉求共同点和利益平衡点,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