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31日电 (谭伟旗 闫德毓)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该案件立案后,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促使申请执行人刘某和被执行人孔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悉,起初被执行人孔某还款正常,但从十一月开始连续两个月没有还款。执行干警接到刘某反馈的情况后,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孔某家中,了解得知由于孩子上学、人情往来等原因导致对刘某没有及时还款。
同时,执行干警查询了孔某的银行流水,发现其并没有透支消费,不存在不还款的故意,以孔某目前经济状况看,每月还款已经远超其还款能力,于是向刘某做了说明。
孔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不应无故终止还款的错误,遂从同事和朋友处借款将近两个月的应还款项补上,得到了刘某的理解,并与刘某重新签订了一份每月还款的和解协议。
该院执行干警快速处理了这起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过程中的异常情况,避免了被执行人再次违约,申请执行人刘某十分感激,特意托人做了一幅锦旗从外地送到了法院。
执行工作是提升群众满意度,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抓手。该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要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解决问题,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执行工作质效的依据,持续坚持“如我在执”司法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