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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法院快结饲养动物损害案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4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26日电 (谭伟旗 朴宣蓉)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据悉,申请执行人李某到被执行人周某家做客,结果被周某家中狗咬伤。后经法院判决,判令周某向李某支付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周某拒不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执行干警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发现其名下仅有零星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周某沟通约谈,周某拒不配合,一直表示没有钱。

  多次上门无果后,执行干警再次前往周某家,考虑到周某家有大型犬,这次一同前去的有3名执行干警还有2名法警,顺利将被执行人周某带回法院。

  在法院接待室,周某依旧态度蛮横表示没有钱偿还,执行法官当场向其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在带其去医院做体检时,周某改变主意,表示愿意偿还,并当场给付完毕。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周某回家交通不便,将周某送回了家中。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该院从案件实际出发,以“如我在执”的理念,力求在保障法律权威的同时,设身处地地把人民群众的“小事”视为自己的“大事”,简案快执,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诉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