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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探望权起纠纷!柳河法院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2:0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1日电 (谭伟旗 王宇菲)夫妻双方离婚后,探望不随自己生活的子女是人之常情,也是不少离异家庭实现亲子互动的方式。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焦点集中在探望权的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小杨(化名)和小刘(化名)于2020年办理结婚登记,同年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小刘认为婚姻已无法持续下去,因此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由男方小杨抚养,自己每月承担抚养费。

  在征得双方同意下,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对孩子的探望问题争议较大。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耐心疏导当事人的情绪,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

  听完法官的一番话,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及沟通,最终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此次纠纷成功化解。

  法官介绍,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夫妻双方离婚仅仅是婚姻关系的终止,但父母与孩子的亲情关系不会因此而终止,行使探望权既是法定权利,也是护航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需求,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均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探望权的行使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造成的感情伤害。

  法官提醒,应以双方互谅互让、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尊重孩子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合情合理地确定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时间等具体事宜,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欢乐和谐的成长氛围。(完)